中新網蘭州11月22日電 (記者 馮志軍)記者22日從甘肅省農牧廳獲悉,基於廢舊農膜造成的農村“白色污染”頑疾日益凸顯問題,甘肅決定從2014年6月開始,在全省範圍內禁止銷售和使用厚度小於0.008毫米、耐候期小於12個月的用於農業生產的地膜。淘汰這類難以回收的超薄農膜,旨在從源頭上治理農膜污染,改善農村人居環境。
  “甘肅從一個糧食短缺、蔬菜相對缺乏的省份變成糧食自給、蔬菜外調的省份,除了政策因素外,地膜覆蓋技術功不可沒。”甘肅省副省長冉萬祥近日表示,要長久推廣地膜覆蓋技術,一個前提條件就是積極主動消除地膜覆蓋帶來的種種弊端。
  冉萬祥強調,要在甘肅全省範圍內開展殘留廢舊農膜集中治理,採取多管齊下的治理措施,從法制手段上明確農用地膜的使用標準,從源頭上採取強制性措施;從經濟手段上按照市場運作和利益引導的辦法,形成廢舊農膜資源化利用的長效機制;從行政手段上組織和動員社會各方面開展集中治理活動;從技術手段上依靠科技進步,研發可降解地膜。
  近日,甘肅官方出台《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集中治理殘留廢舊農膜的通知》指出,從2014年1月1日起,在全省範圍內禁止生產厚度小於0.008毫米、耐候期小於12個月的用於農業生產的地膜;政府招標採購的用於農業生產的地膜厚度必須大於0.01毫米、耐候期大於18個月。從2014年6月1日起,在全省範圍內禁止銷售和使用厚度小於0.008毫米、耐候期小於12個月的用於農業生產的地膜。
  《通知》還指出,回收廢舊農膜,保護生態環境,要成為每個公民的義務。各級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,從2014年起,每年春秋兩季對農用地膜生產、銷售、使用和殘膜回收集中組織開展專項治理活動。要加大對廢舊地膜回收加工企業的監管力度,嚴格落實包片回收責任制。對工作不得力、監管不到位、“白色污染”問題突出的地方,要進行公開的曝光和必要的行政問責。(完)  (原標題:甘肅將淘汰超薄農膜從源頭遏制農村“白色污染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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